网上“红绿灯”把关案件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1:1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吴志浩 董华浩) “红灯停,绿灯行!”如今,这人尽皆知的交通规则被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引入了网上案件管理流程。该院自今年初自行设计并启用这套流程以来,已通过网上跟踪管理,纠正不规范办案行为5起。

  只有被案件管理中心复查通过的案件才能亮“绿灯”放行,流转到下一个办案环节,否则将亮起“红灯”,限期整改。这就是该院网上案件管理流程的操作规则。

  今年初,该院技术部门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按照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的要求,针对各业务部门的特点设计了《办案质量跟踪表》,以办公自动化系统为平台,自制了网上案件管理流程,对整个办案过程全面实行网上跟踪监督和审查。该流程规定,除案件承办人输入案件办理情况、附相关法律文书外,《办案质量跟踪表》也随案流转,未经案件管理中心审查通过的案件不得进入下一个办案环节。如发现违法办案或苗头性问题,则及时亮“红灯”,向承办人发出限期整改的《案件监督意见书》。案件办理终结后,案件管理中心依据考评办法直接在网上进行评议、打分。

  为进一步增强网上案件管理流程的使用效果,案件管理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办案质量综合分析,对执法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敲响警钟。此外,该院还通过制定《案件复查办法》和《案件回访制度》等一系列监督制度,实行办案质量“一案四评”,即案件承办人自评、部门考评、考核人考评、考评小组考评。通过打分,促使承办人明确认识到自己在办案质量上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吴志浩 董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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