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表泊车收费”正反观点“对对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2:00 石狮日报

  8月25日,本报三版刊发《临时泊车何时也能“咪”一会》一文后,记者接到了一些市民的电话,他们纷纷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记者对此进行了一些整理。

  同意者:势在必行

  车主洪先生:“咪表停车在厦门、泉州等国内近百个城市早就实行,效果不错。城市的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提高了,临时停车位就自然而然地多起来,有利于改善我市一些私家车乱停乱放的现象。”

  市民林先生:“我在九二路东段开店,路面上有设置临时停车泊位,但许多商户的车一停就是一整天。购物的顾客因为没地方停车,就把车停在我店面前,影响生意。实行咪表泊车应该能够提高临时停车泊位的周转率。”

  公务员陈女士:“如果实行咪表停车收费,路面应该会规范一些。从公共资源层面上讲,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占用公共资源是应当付费的。”

  反对者:有待进一步论证

  车主蔡先生:“收费怎么收?停一小时1块钱,是不是停两分钟也是一块钱。比如说,我到店里买包烟,停了几分钟也要收钱,就不合理了。”

  路边商户黄小姐:“我的车天天都停在临时泊车位。如果要收费的话,天天要交钱,怎么受得了。”

  车主洪先生:“收费谁来收,如果是请咪表公司来管理,他们是不是有保管车辆的责任。比如说,我的车被人刮花了,收我停车费的人要不要赔钱。不赔,我还不如将车停到停车场里去,有人保管,安全系数高些。”

  市民吴先生:“既然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那么每个人都有无偿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利。如果要收钱的话,不就是‘非法所得’了。”

  广大市民如有什么看法?或支持哪方观点?请致电:1363698568613959900888(记者林恩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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