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2:54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程刚 崔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增加了有关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

  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王以铭表示,为增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是必要的。修订草案还对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修订草案有望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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