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3:4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全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昨日下午举行,青岛市分别设立分会场,对在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这一教育活动进行了再部署、再发动。李增勇、邹川宁、刘命信、刘光享在青岛分会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勇在青岛分会场讲话。他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中央、省委领导同志在会上所作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各项政法稳定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全市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中央决定从现在开始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转入经常性教育阶段,是针对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政法队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重要决定。全市政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罗干同志讲话中对开展经常性教育机制的具体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好、结合好、运用好,确保教育活动经常化、见实效。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与促进各项政法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体现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实践中,体现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实践中,体现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中,体现在政法队伍建设的实践中。二要立足实际、精心制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的具体方案和保障措施。政法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研论证,全面摸清干警队伍的状况,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使经常性教育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各区市和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三要进一步强化集中学习教育,突出抓好查摆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把队伍中在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和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解决好,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整顿好,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从制度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树起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戴 谦王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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