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经物价局核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6: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穗仁宣)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执行难”问题与车管、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进行座谈。就前天律师代表反映工商、房管部门查询高收费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回应表示,不收费是不可能的,而且收费标准已经物价局核准。

  前日的座谈会上,很多律师代表反映工商、房管部门查询高收费的问题。昨日,市人大就此问题向房管部门提出疑问。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称:“不收费是不可能的!在香港查阅打印档案时还要收100港币!”同时,该人士还称,对于法院执行公务提供的查询服务是免费的,而向大众提供社会服务则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且此种收费标准是经过物价局核准的。广州市工商局代表则称,工商局正在与法院沟通建立资源共享平台,为法院查询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会上,有银行代表反映,有些外地法官来穗办案,执法野蛮,经常与银行方面发生争执。例如,被执行人可能赶在执行法官前将其银行存款迅速转移,几分钟内账户可能就少了几十万。外地法官把这笔账算到了银行头上,怀疑银行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要求银行承担责任,成为“追加被执行人”。查封存款时,银行指出被执行人具有15日时间提出异议的权利,而外地法官却不予理会,甚至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开出几万元罚单,直到本地法院与之协商才肯罢休。因此,代表们建议本地法院应及时出面与外地法院沟通,减少摩擦。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