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帮你追款 先执行后收费 new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6:29 长江商报

  武汉两级法院为破解“执行难”,建立执行救助资金,不讲诚信者被限制出境

  本报讯 (记者 邓辉 通讯员 魏厚谋 实习生 张磊)一些不积极履行法律判决、裁定,不讲诚信的当事人,法院将会采取公告执行、限制其出境等多种措施,促使其履行债务。昨日上午,武汉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召开,为破解“执行难”法院确定了“先执行,后收费”原则,建立执行救助资金等新举措。

  发放救助金补偿困难当事人

  据了解,今年1至7月,武汉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904件,受案标的额39.33亿元,结案5515件,结案标的额14.05亿元,结案率61.94%,标的额到位率35.72%,其中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结案500万元以上的大案130余件。

  为破解“执行难”,武汉两级法院也在积极探索。对于一些不积极履行法律判决、裁定,不讲诚信的当事人,法院将会采取公告执行、限制其出境等多种措施,促使其履行债务。

  今年4月1日起,按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法院确定了“先执行,后收费”的原则,取消了原有的执行实际支持费用项目。同时,武汉两级法院已争取和发放救助资金,对困难当事人给予补偿。

  武汉中院副院长阮学国认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重点做好财产调查,银行账户、房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的查询等环节,全力查找财产线索。抓住房地产不断升值的机遇,及时拍卖房地产清偿债务。

  执行工作不 “挑肥拣瘦”

  阮学国认为:“我们不能挑肥拣瘦,挑三拣四。”不能只看标的额的大小,对小标的额就放弃执行的做法是不当的。此外,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诉案件都应当重视;“越是执行起来困难的案件,我们越要克难奋进”。

  阮学国说,法院执行树立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金融、房地产等支柱企业服务的思想,对大标的案件进行重点突破。对有钱不还,拖延抵赖的,坚决依法扣划;对一时周转不灵,承诺分期偿债的,力促执行和解,避免过度的执行措施给企业发展带来“杀伤力”。

  据悉,去年全国法院开展的清理积案过程中,全市法院尚余积案1万多件,标的额100余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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