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8:3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24日召开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罗干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是我国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领导,建立完善督查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推动教育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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