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锅热水器“超期服役”隐忧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8:45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 高压锅、热水器、彩电等均有安全使用年限。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超过使用年限的家庭耐用消费品,应及时淘汰更新。

  生活中易发生危险的主要“超期服役”耐用消费品包括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彩电、电热毯和电冰箱等6种。据中消协200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有64%不知道家庭耐用消费品也有“安全使用期限”。调查发现: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高压锅最长的已达23年(国家规定为8年),燃气热水器14年(国家规定为8年),燃气灶具16年(国家规定为8年),彩色电视机20年(还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12年),电热毯18年(还无国标,发达国家为8年),电冰箱21年(还无国标,发达国家为13-16年)。调查还发现,一些家庭仍在使用国家已禁止生产、销售多年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因生活用品“超期服役”所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案件还时有发生,在此,中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高压锅等商品时,应注意核实产品的生产日期。二手市场中,有部分产品是厂家的积压物资,也有部分是经营者从用户手中收购来的,这些产品的使用年限难以判断,消费者在二手市场购买时更应注意。

  中消协建议:国家应制定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在彩电、电冰箱、电热毯产品说明书显著位置上,明示生产日期及安全使用年限。对于二手货,有关部门应制定上市前的检测标准,强化管理工作,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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