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无需垫钱 新规直指“软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9:04 南方日报

  无责无需垫钱 新规直指“软肋”

  广州轻微事故快速理赔新措施有望改变“冷遇”处境

  本报讯 (记者/刘中元 实习生/周赞辉 王雪 通讯员/交宣)从今天起,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针对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联合推出6大新举措。

  而从去年12月25日,广州交警联合保险行业相关机构推出轻微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以来,通过快速理赔来处理的仅占轻微交通事故总量17.1%。

  6项新措施推出垫付新规是关键

  昨天的现场会上,新推出的措施包括:一、8月25日起广州保险业按照每区(市)两个服务点的基本布局,将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业务在全市十区二市全面推开,新增快速理赔服务点17家。加上去年建立的6个快速理赔服务点,目前共有23个快速理赔服务点。

  二、交强险无过错赔偿400元不再由无责任方当事人先行垫付,由有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垫付无责方当事人的无过错400元赔偿款,然后再由无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与有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通过内部财务制度予以解决。

  三、机动车方在购买保险时由保险公司发放或由交警部门的服务窗口提供《交通事故协议书》,以供当事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使用。

  四、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图》,在服务点和金盾网上公布。

  五、不能派出理赔工作人员驻理赔服务点工作的保险公司,可委托专业公共评估机构或者其他保险公司驻点代其查勘、定损、核价;或在20分钟内指派本公司理赔工作人员赶到服务点。

  六、交警部门、保险行业联手打击涉嫌保险的违法犯罪行为。

  宁受罚也要守住现场造成“17.1%”的尴尬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今年8月21日,已经有23557宗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选择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但也有71452名当事人发生轻微事故后没有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而受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

  快速理赔实施8个月以来,成效如何?据介绍,通过快速理赔举措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只占到轻微交通事故总量的17.1%。显然,还有绝大部分的当事车主并没有接纳快速理赔的政策。

  从目前快速理赔措施的实施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车主在出事后,仍然沿用了一贯的举动:等着交警来处理。他们甚至甘愿受罚,也要守住“现场”。有观点认为:“这就是快速理赔实施8个月来,响应者寥寥的根本原因。”

  笔者本周二上午在广州大道南的客村立交下广州大道往北方向处,短短时间就看到两车相撞,问题不大,但都要等到交警到场才撤离现场,交警不到之前,其车辆身后的车龙堵了一大截。“我们要是撤离了,对方不认账怎么办?”事主张先生心怀顾虑,“宁可被交警罚,也要等到交警看了现场才能撤到路边。”

  这样的情况每天都在发生。“宁可接受处罚,也不撤离现场。”一间的士行的老板这样告诉记者。

  无责无需垫钱但还需“走一趟”

  原来司机们心中“另一个疙瘩”是:无责方本身没有任何损失的情况下,除了为全责方垫付400元,还得办一次索赔手续把垫付款要回来;如果不配合有责方办理保险索赔的话,有责方就会不断来催,甚至引起双方的纠纷;同时,也容易造成自己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

  此次新措施规定将“无责财产损失400元的赔偿”问题转化为保险公司行业内问题的做法,使得无责方不需要垫付交强险无过错赔偿400元,但无责方仍不能避免“与有责任方当事人共同前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索赔”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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