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平:这个孩子,我没有带“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9:05 光明网-光明日报

  

刘继平:这个孩子,我没有带“丢”!

  图 为刘继平和珍珍在聊天。刘胜斌摄

  “珍珍又来信了!”武汉市王家巷派出所的“协议”父亲刘继平向记者展示了女儿珍珍给他的来信。“这个孩子,我没有带‘丢’!”刘继平轻抚着信纸,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协议”父亲刘继平,是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王家巷派出所的副所长。2002年初夏,在抓获系列麻醉抢劫案嫌疑人龚文君时,刘继平发现在龚文君居住的出租屋内有一个瘦小的女孩缩在角落里。这个女孩就是龚文君14岁的女儿珍珍。珍珍的父亲离家出走,母亲龚文君吸毒成瘾。年幼的珍珍跟着母亲到处颠簸,吃尽苦头。龚文君入狱后,珍珍无依无靠,面临流落街头的危险。

  “破了一个案子,却让一个孩子流落街头,那不是我们执法的宗旨。”刘继平心中暗想。于是,他向龚文君提出帮助她抚养珍珍。

  “什么?你管?”龚文君一听刘继平要抚养珍珍,用一种怀疑的神情说:“可以,但必须签协议。”已经拿定主意的刘继平毫不犹豫地与龚文君签写了监护协议,刘继平负责抚养珍珍,直至其成年。

  听说刘继平要帮囚犯抚养女儿,身边的朋友都不太理解:“你亲手把这孩子的家人抓了,就不怕她今后报复?”但刘继平下定了决心,不论多难也不放弃。

  一个大男人照顾孩子,谈何容易!当时,刘继平刚离婚不久。为了照顾珍珍,刘继平精打细算,几年来自己每月生活费从未超过200元。对珍珍,刘继平却十分舍得,为她添置衣物,买水果、牛奶为她增加营养。学校召开家长会,刘继平场场必到;每当看到珍珍学习压力大,刘继平就陪她逛公园、进书市,谈心聊天……

  2006年,珍珍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按照协议,珍珍已经成年,刘继平的义务已经尽到,可以全身而退。他却说:“这个孩子我既然管了,就要管到底!”现在刘继平仍然省吃俭用,每月给珍珍寄去600元生活费。

  刘继平的真情付出换来了珍珍的真心相对,她早已把这个“协议”爸爸当成自己的亲人。2005年,刘继平在执行任务时腿部骨折,珍珍得知后马上熬了骨头汤送到派出所。“我没恨过任何人。”在去北京上学的火车上,珍珍对刘继平这样说。她的大学班主任评价她说:“她是班里最活跃的学生,完全没有受到家庭背景的影响。”

  刘继平的行为深深地打动了在狱中服刑的龚文君。她从心里感激这个“一诺千金”的警察,并下决心要重新做人。现在龚文君积极改造,由于表现良好,已经获得了两次减刑。如今,只要谈起刘继平,龚文君便泣不成声:“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他,没有他就没有我女儿的今天……”

  刘继平的事迹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不久前,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模”称号。用王家巷派出所同事们的话说:“这样的荣誉,刘继平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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