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无责不再先垫4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9:12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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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行驶遭遇撞车,车主尽管无责,按规定却要先行垫付交强险的无过错赔偿400元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记者了解到,这种被车主一致认为“十分麻烦”的做法今天起被取消,此类赔偿改由保险公司之间内部“消化”。昨天,广州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推出6项新举措,为方便市民,快速理赔点由原来的6家增至23家。 A11·城事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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