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德村搬迁大限:10月15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9:12 南方都市报

  猎德村搬迁大限:10月15日

  10月1日起外来人员不得在村内居住,村民可多呆半个月

  本报讯 (记者吴志玲)几天前,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发布了猎德村的搬迁期限通知:10月15日前,所有村民必须搬迁完毕。

  昨日中午,记者在猎德村看到,人流量较大的猎德桥一带和涌边一带都贴了全村限期搬迁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搬迁期限,临迁费的发放等,落款是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时间是8月22日。

  通知规定:桥西南区(即北约大街、西南大街一带)9月20日前全面清场完毕,外来人员不得再在该区内居住。桥西南区房屋除屋主自住部分外,其余全部用于临时安置70岁以上的老人、有在读学生或病人的家庭。桥东、桥西区10月1日前全面清场完毕,所有外来人员不得再在村内居住,10月15日前所有村民必须搬迁完毕。

  猎德村里的不少商铺已经贴出“拆迁清货”的告示,而行走在猎德村,随处可见写着“回收废品”,或者专门“回收电器”的三轮车。昨日中午12点半,记者沿着猎德涌在西浦大街一数,一共有35辆“收买佬”的三轮车或单车。西浦大街的一家单车保管站门口另放了24辆。

  图:

  张贴在猎德村里的搬迁通知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本报记者 吴志玲 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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