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咋就成了个社会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9:13 南方都市报

  ■春秋小议之鄢烈山专栏

  “感恩”,忽然成了这两年的热词。“感恩教育”也成了时尚。从央视“春晚”节目的劝导“常回家看看”,到某些地方组织的给父母洗脚表演,到媒体时不时组织的关于感恩的典型报道和话题讨论,让人觉得“感恩”意识的匮乏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据《楚天都市报》8月22日报道:湖北襄樊5名受助大学生由于对资助者态度冷漠,缺乏起码的感恩之心,今年被取消了再次受助的资格。襄樊市总工会副主席周萍称,部分贫困生心理上极度自尊又极度自卑,缺乏一种正确对待他人和社会的“阳光心态”。网易网友就此话题投票,一部分人表示理解资助者的失望反应,更多的人同情受助者并对取消资助者不以为然。看来,关于“感恩”的观念还真的出现了混乱,值得分析探究。

  本来,自古以来,中国人关于感恩的道德规范是很清楚的。且撇开君臣主奴这种有特定不对等权利义务关系的不谈,一般地说,对施恩与受恩两方面的要求是不同的。对于受恩一方,中国人历来崇尚“知恩图报”,更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处世格言。人们赞赏韩信不忘贫贱挨饿时洗衣妇人对他的一饭之恩;赞赏豫让感激智伯对他的知遇之恩,不惜漆身涂炭变形变声为智伯报仇行刺赵襄子。这种感恩应是发自内心的情感,也是一种较高的道义责任。英语单词owe就兼有“欠(债等)”、“应感激”的语义,可见,人类对此有共同的思维。

  而对于施恩行惠一方来说,则应当不图回报(再强调一下,皇帝与主子不在此列,他们总是要人歌功颂德“谢主隆恩”)。其上者出于悲天悯人的本心本性,所谓“上善若水”,行之当行,势所必至,不然自己的良心就过不去。其次,是出于对人性不乐“欠(人情)债”的体认,不思回报免得种瓜得豆,即老子《道德经》所谓“功遂身退,天之道。自是者不彰;自伐(夸耀)者无功;自矜(得意张扬)者不长。”

  用这样的道德标准来看襄樊事件中的施受双方,行为都是不大得体的。

  就受助的贫困生而言,你清高孤傲有“志向”,那你就不接受人家的资助呀,就像那个不受“嗟来之食”的古人,觉得自尊心受了伤害就宁肯饿死而掉头走开。你没有管仲坦然接受鲍叔牙资助的自信,你为之自卑而敏感也可以理解;但是,给资助者写封不登报不广播的私信表达感谢也让你觉得委屈,这不是太傲慢了吗?何况,你接受的是一对一的资助,“入学前,该市总工会给每名受助大学生及其家长发了一封信,希望他们抽空给资助者写封信,汇报一下学习生活情况”,接受资助就意味着同意这个受助协议,不理不睬资助者就是背信弃义,人家有权终止协议。

  就资助者一方而言,我们理解她们为什么要坚持资助到具体的人。这些年,侵吞或挪用灾民救济款的政府机关,贪污救济财物的村干部,以抚养孤儿办慈善组织为名敛财的“慈善家”,人们知道得不少了,不愿意随便捐出款项交给中间人支配是很自然的。别说非亲非故,就是自己的亲儿亲女,给钱上学,他压根不想理睬你,你也不知道他在学校是在鬼混还是在认真读书,你怎么会心甘情愿呢?当然,她们断然决定不再资助的反应,虽是她们的权利但也许过于严厉了。看过一部法国电影《放牛班的春天》。那个音乐教师教的是类似于中国少年管教所里的一帮“坏小子”,却以他深情博大的爱的胸怀,以忍辱负重的耐心,改写了这些孩子的心性和人生道路。这样的人才是大慈大善,最值得尊敬。

  现在要回答的是:“感恩”咋就成了个社会问题呢?

  我们从不缺少所谓的“感恩教育”。据宣传,雷锋最爱唱的歌是《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文革”时,邢台地震后最流行的歌是“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这种感恩教育虽然重的是“党、阶级、领袖”这些大词,但一般也不否认父母亲人的恩情(要划清阶级界线的“五类分子”家庭除外),二者是“大恩”与“小恩”的关系,它还是承认“爹亲娘亲”嘛。革命样板戏《红灯记》中,李铁梅不也对李奶奶唱“十七年教养的恩深似海洋”吗?在至今以家庭为生活单位的中国,谁能彻底否认养育之恩?推而广之,贫困家庭的孩子得到个人资助,由此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怎么能不心怀感激?就是在从摇篮到坟墓全由国家包下来的福利国家,个人的选择自由与成长环境仍然与家庭亲友有诸多关系,对爱护自己的人应当心存感激。

  所以,不知感恩肯定是一种变态心理。从大的背景讲,自然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污染了,没有真情只有利害,变成了利用与被利用、防范与被防范的关系。具体到贫困生,如今穷人家的孩子也不多,大半也是受娇惯而自我中心的。他们也觉得父母既然生下了他,就该围着他的幸福目标转。甚至有为自己的父母贫贱不如人而羞愧的,小时候怨自己的父母无能;长大后知道了一些制度性因素(如农民工受的户籍限制),又会怨社会不公,将自己的一切不如意全归咎他人。这篇报道说,有的学生觉得自己成绩好本来就该得到助学金,那你可以去找校方维权,怎能将不满化作对资助者个人的冷漠?他们不能清晰区分国家、政府与社会、个人的责任,以致在幽怨心境中,将资助者个人的善意也视为自己不得不忍受的屈辱。这种心理应该说是一种社会病吧。

  “感恩”意识的匮乏混乱是个大问题,值得严肃探讨。我也讲不清楚,不怕抛砖引“砖”姑且一论。 (作者系知名杂文家)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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