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10:3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孙春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24日召开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公正执法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各项政法工作。

  罗干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是我国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时清理政法队伍中模糊和错误认识,对于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罗干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坚持经常性地、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以案析理”活动机制、巡回宣讲机制、政法机关所属院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制、理论研究工作机制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罗干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保证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正确方向。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建设、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活动的成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使广大政法干警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进一步树立政法队伍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领导,建立完善督查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推动教育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解决好教育活动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保证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主持会议时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罗干同志的讲话要求,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教育的自觉性上下功夫;在抓住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上下功夫;在着力促进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上下功夫,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开创政法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肖扬、贾春旺、许永跃、王胜俊、孙忠同、吴爱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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