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利过剩”还是“福利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11:18 生活报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李培林所长,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大声疾呼:我国要改善民生,但不能超越经济发展的水平,要防止“福利主义倾向”。(见8月23日《上海证券报》)

  讨论问题首先要搞清概念,什么是“福利主义倾向”?一般是指福利的水平超过了经济发展可以承受的水平。一旦福利使经济不堪重负,也很难再降下来,因为这会在社会造成很大影响。

  国际上反对“福利主义倾向”,原因在于那里的福利水平,真的有超过经济发展水平之虞。比如瑞典等欧洲国家,制定了全球最完善的、以税收为基础的福利制度,包括:教育资助、免费医疗、失业救济、老人照料、养老金支付、残疾人救助、单亲父母津贴、家庭和儿童保护等各个方面。

  过分发达的福利制度,也的确给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是税收过重,许多专业人士和公司开始迁出瑞典,以逃避高税收;再一个就是慷慨的社会福利还使许多人陷入了对福利制度的长期依赖,真的养了懒汉,他们靠领取失业补贴和社会救济,就照样过得不错。

  然而这条“规律”不能被中国的经验所证实。比如中国原来国有企业的工人,就是享有很多福利的,但后来“福利增长的曲线”从“斜线往上”,急剧转变为“斜线往下”。就中国的社会现状看,除了公务员以及部分垄断企业的员工享有比较完备的福利外,大部分中国的民众,并不是苦于“福利过剩”,而是苦于“福利不足”。

  比如教育、医疗、住房等,在欧洲及瑞典属于理所当然的社会福利,但在我国,却基本都要民众自己掏腰包。实际上,在今日中国,无论是要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也好,无论是要壮大中产阶级队伍、保持社会稳定也好,也无论要拉动内需、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发展也好,主要的政策取向,都应该是增加社会福利,而不是减少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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