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2万元母猪补贴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15: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省财政按每头母猪50元补助养猪户,各地不得以整治环境为由限制生猪

  本报讯 昨天,广东省农业厅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推进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会议透露,广东抓紧落实各项扶持生猪生产政策,省财政已将省级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3342万元下达各市,各市县要按每头母猪50元的标准补助母猪饲养者。按照国务院要求,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会议表示,国务院决定,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将进行一次性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对因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扑杀的生猪予以补助。对于引进的畜禽,还要注意在启运前进行相应的疫苗注射。

  据悉,广东省财政已将省级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3342万元下达各市,各市县要及时足额落实补贴资金,按每头母猪50元的标准补助母猪饲养者。另外,省财政补贴资金780万元,帮助南雄等9个开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组织好精液生产、贮存、人工授精配种等服务和技术培训,保证配种质量;国家发改委安排广东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及标准化规模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44亿元。此外,省保监局、财政厅和农业厅正在抓紧制定《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并将于近日出台。

  会议透露,今年10月国家开始实施家畜凭二维码耳标上市,广东将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根据农业部部署,从8月31日开始,年出栏量在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需每月报送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

  (戚耀琪 何霞)

  (编辑: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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