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门查“娼”与强行阉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6日00:10 红网

  近日,看到两则新闻颇为有趣。一则是:8月21日晚,3名男子撬开已打烊关门的绵阳市南河路一理发店的卷帘门,冲进里间,并大声吆喝道:“不准动,把灯打开!”这时,已经入睡的邓女士夫妻俩被吓得魂飞魄散,邓第一反应是“遇到抢匪了”。慌乱中,赤裸着上身的她赶紧把丈夫的衣服穿在身上,下身围着浴巾把灯打开……昨日上午,“感动绵阳”人物候选人邓女士委屈地向记者叙述了他们被警察当成“卖淫嫖娼”人员难堪的一幕。(8月23日《华西都市报》)

  另一则是:近来,云南省江川县畜牧局以“预防控制疫病传播,保证仔猪质量”为由,派人下乡强行阉割农户的公猪。有的农户进行阻止,畜牧局的工作人员就把人按住,有农户守着猪圈门,他们则扒开猪圈的墙,农户不在家则砸开猪圈的锁进去强阉。(8月21日《都市时报》)

  这两则新闻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仔细想一想,你就会发现它们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阉猪者称阉割农户的公猪是为了“预防控制疫病传播,保证仔猪质量”,“使用畜牧站专门配种的公猪提供的优良的猪精,有利于改善猪的后代品质”;而查“娼”者是为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二者的初衷都不错,缘何又都落得“怨”声一片?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他们在执法过程中都过于蛮横,缺乏“人性化”,江川县畜牧局在执法过程中拘禁人身、扒坏猪圈、撬门砸锁、强行阉猪,绵阳的三个民警则是夜半三更、撬人房门、大声喝斥,让人家以为是“遇到抢匪了”,把人家吓得魂飞魄散。知情的知道这是畜牧局和公安民警在执法,不知情的还以为遇到了抢匪、土匪。

  如今,野蛮执法似乎成了执法领域的主题词。不但涉域广泛,而且情节严重。除上述畜牧局、公安局存在野蛮执法外,交通部门、税务部门、安检部门、城管部门、质检部门等其他一切执法部门都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存在野蛮执法的问题。执法者轻则出言不逊、没收“违法者”的生产、经营工具,重则对“违法者”的人身造成伤害乃至死亡。单就城管部门的野蛮执法而言,如果你在网上键入“城管野蛮执法”几个字,你就会得到大量城管人员野蛮执法的案例。“河南农民进城卖瓜遭城管野蛮执法西瓜被摔烂”(据2005年7月5日河南报业网);“南京城管野蛮执法60岁老太被踢下身流血”(据2007年5月22日《现代快报》);“广州‘街道城管’野蛮执法外地小贩被打死”(据2004年7月30日《新京报》);“江西九江城管人员野蛮执法记者出面制止遭群殴”(据2005年11月9日新华网)……一则则、一件件,真是让人怵目惊心,不忍卒读。

  执法人员为何敢于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相当一部分执法人员不是正规学校毕业,非“科班”出身,是靠强劲的“关系”和“背景”混进执法队伍的,因而其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相当差,然而他们也正是依仗自己“关系”铁、“根子”硬而有恃无恐、为所欲为。二是一些被执法对象的维权意识较差,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还缺少或不了解申诉和保护自己合法权力的途径和渠道,这在客观上也纵容了某些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和野蛮执法。三是一些部门领导出于本部门的经济利益或“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而对下属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姑息迁就,使得某些执法人员霸气十足。

  野蛮执法行为虽然只在某些执法人员身上存在着,但已经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严重扰乱了干群关系,严重玷污了执法部门的形象,严重贬低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野蛮执法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当然,要彻底根除野蛮执法的现象,仅靠事后的“道歉”亦或是处理几个有关责任人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提高执法部门的准入“门槛”,切实把品质差、水平低的人员挡在门外;同时,还要给执法部门的领导“洗脑”,给执法部门的领导“充电”,以削除其小集团思想,便他们不再“护犊”、舔犊”。

稿源:红网 作者:顾希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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