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养老”续保10月中旬正式开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6日02: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记者昨日获悉,省社保局目前正在对已领取一次性养老待遇人员原参保资料进行整理,省直统筹区预计10月中旬正式开始办理此项业务,时间将持续1年。

  记者获悉,《关于解决已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出台之后,连日前往省社保局咨询的参保人络绎不绝。省社保局强调,该政策有明确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为:原已参加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此前已经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领取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人员,可以到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后,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省社保局提醒,市民申报办理业务时要带齐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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