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失足摔死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6日04:20 钱江晚报

  本报讯 宁波镇海年近70岁的老教师洪某参加了一旅行社组织的杭州湾大桥旅游团。在途中,他看戏从阶梯上摔下来,不幸身亡。洪某家属发现带队导游并无资质,遂将旅行社告上法庭。前天,宁波镇海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赔偿洪某家属5.7万余元。

  去年5月12日,一个阴雨天,一个学校的退休教师30多人参加了杭州湾跨海大桥旅行团。当时杭州湾大桥尚未竣工,游了一圈下来,不少人脚上粘了些湿泥。参观结束后,女导游把队伍带到慈溪浒山城隍庙参观。浒山城隍庙附近有一个露天的戏台,洪某站在通往戏台的铁制阶梯上看戏时,不慎摔了下来,经抢救无效死亡。

  洪某去世后,其家属发现当天带队的导游竟然没有导游证。今年2月,死者家属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费用28万余元。

  法院认为,旅行社指派无资格人员担任导游,导游缺乏相关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没有预见到年近70岁的洪某脚上粘泥站在潮湿的铁制阶梯上可能会打滑,没能及时提出安全警示,存在过错,旅行社对洪某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胡珊 卓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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