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官司不付费律师指骂农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6日04:5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近日,以帮民工打官司闻名的重庆律师周立太在其博客上写了一篇博文《又有一群××的跑了》,用极端的字眼辱骂自己曾帮助过的农民工,指责他们讨薪成功后立刻开溜,全然不顾律师费一事。该律师这种破口大骂的做法引发热议,有网友指责农民工过河拆桥,也有网友认为,既然是“民工律师”,得到了好名声,就不应再找弱势群体要钱。

  “民工律师”辱骂民工

  重庆著名的“民工律师”周立太近日在博客中辱骂不付律师费的民工,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8月16日,周立太这篇博文题为《又有一群××的跑了》,说的是来自广东、四川等地的王天松等60多名民工,在东莞利兴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干了几年,结果公司老板携款逃逸,欠他们工资百万余元。

  2005年11月,周立太接到这些民工的电话,对方表示希望获得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该委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了裁决:由用人单位支付王天松等人工资及相关补偿金14万余元。鉴于认为此裁决的经济补偿金计发基数及工资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周立太便支持当事人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用人单位支付王天松等人70余万元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王天松等60余名当事人今年8月15日领到了赔偿款。

  周立太的博文里说,王天松等60余名当事人领到赔偿款和欠薪以后,即各散四方,对于合同约定的7万元律师费请求不予理会。对此,周立太气愤地在其博文中骂道:“对于像王天松这样拿了钱就开溜的当事人,我只能说:真是他妈的一帮畜生!”

  网友热议

  周立太律师的骂声一出,网友议论纷纷。

  同律师专门“吃民工”

  一些网友质问周立太律师为什么没考虑到民工付费能力。网友“比较烦”说,“既然为民工打官司,就应该考虑到民工对诉讼费的承受能力,也应该考虑到他们会付不起诉讼费。”

  更有网友质疑周立太的动机是否为了炒作自己。网友“lolita”说:“周律师为什么出名?因为他是‘民工律师’。靠民工吃饭还要骂民工,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不付律师费等于偷窃

  另有部分网友认为,律师付出劳动应该有回报。网友“千千晚星”分析说,民工既然会去找周律师维权,说明他们有法律意识,但是维权胜利了却不支付律师费,就好像在商场买了东西不给钱一样,这跟偷窃没有什么区别。网友“好人好说”表示,“周立太是个好人,也是个粗人,更是个性情中人。他的骂或许有点不堪入耳,但很真诚,也很直白,骂中有很多无奈无聊无情,但他实在也不容易。”

  有网友表示,不懂得知恩图报的人是不配让人同情和帮助的。网友“123”说,“即使第一次得到了帮助,这种人以后也不会再得到应有的帮助了。”

  网友希望,像周立太这样为农民工打官司的律师们不要因此而丧失信心,要继续为民工服务,毕竟民工实在是弱者。

  对话周立太

  两个月没发工资

  近日,记者采访了争议中的当事人周立太。

  周立太说:我代理过的案子,北到黑龙江,西到新疆,遍布全国各地。我帮他们要回的钱大概有几千万。我有两个律师事务所,一个在重庆,一个在深圳,一共40多人,都两个月没发工资了,所里现在确实是没有钱。律师无财政保障,无社会保障,无其他社会财务来源。我们就是通过给当事人提供劳动,收到报酬。住旅馆给店钱,吃面条给面条钱,不收钱才不正常。

  有人说,这个案件可以不收费。我邀请他到我的律师事务所来,只工作不给钱。他高尚,让他来。

  人穷,志不能穷

  记者问周立太:农民工本身是弱势群体,你觉得律师和他们间是否也有强弱关系?

  周立太对记者说:我不认为他们是弱势群体。律师和当事人,是平等委托关系,他委托我,我为他提供劳动,我们是平等的。

  有些人在网上说,农民工本身很穷,我认为,人穷,志不能穷,法律规则不能穷。不然,谁都可以去偷去抢。

  要自己的钱很正常

  有人认为我收费高。错了,不是高,是低。我帮他们要回70万,按照当初我们的合同约定,应该支付15%律师费。

  2004年以来,我退还过农民工150万元代理费,还有500多万元律师费被拖欠。根本没希望要回钱,也没打算要。

  我选择在博客上骂,主要是想引起社会关注这个现象。现在呼吁保护农民工权利,那么农民工应不应该讲诚信。

  记者问周立太:脏话也骂了,气也出了,现在还有什么想法?

  周立太说:唉,一下说不清楚。现在律师的权利,哪个来保护?律师事务所追讨律师费,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社会责任和政府责任。他不仅损害律师利益,也损害法律进程,间接影响国家税收。

  记者说:有人说你打民工官司赚民工钱,同时还赚名,人家不给钱你骂人,这是出第二次名,质疑你拿民工做出名的工具。

  周立太表示:我要自己的钱很正常。该我的就该我,该他的我一分不要,这是原则问题。

  综合《新快报》、《新京报》报道

  人物简介

  “民工律师”周立太

  周立太男,51岁,重庆人,周立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自1996年以来,周立太为不少民工提供了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1年周立太办理的吴雪等56名女工状告深圳市龙岗区坑梓宝洋产业制品厂非法搜身案,使女工获得了赔偿,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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