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停捐事件看社会心态之病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6日09:06 南方都市报

  ■春秋小议之鄢烈山专栏

  湖北襄樊女企业家停止捐助5名“不感恩”贫困大学生事件,引起了持续的热议。停捐事件本身只是一个话题,它引发的“舆论场”(包括当事人的辩解和社会各界的评论),成了观察社会心态的一个“集成”影像。从中不难看出,我们的社会病得不轻,人与人的关系即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是多么的令人不安。

  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缺乏起码的信任,互相猜疑,互相防范。

  捐款者之所以不是把钱一捐了之,而要采取“结对子”的方式资助到具体的人,当然是怕钱不能用到真正需要资助的人头上。她们要求受助者有回信,保持联系,也不是一定“索取感恩”:他(或她)收到钱了吗?他没有退学吧?他是在好好念书吗?受助者也是充满了戒心,怕因受助被人轻视,怕写信被认为是另有所图云云。

  尽管这些年我对社会的欺妄事件看得已经够多了,包括干部冒领救济金、街头被救者家属讹诈施救者为肇事者、政府机关要年老的退休者开“未死亡证明”或用视频验明真身,自以为已经“老奸巨猾”。但在评论停捐事件时也没有想到,捐助者用的并不是个人的钱而是企业的钱(所以一定要收条才好记账);有个受助者居然是该市某副局长的千金(母亲一手包办纳捐,她也许根本不知道用了别人的钱,还谈什么写信呀感恩的);而作为牵线人的市总工会竟然这么不负责,自己组织的活动却根本没有认真核实申请资助者,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让接近公章者捷足先登。中国当下的很多事,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力,换言之,就是逼你变得不正常,疑神疑鬼,心理如何能放松能“阳光”?

  第二,在这样的社会心理背景中,人会变得刻薄、偏激,缺乏平常心,不宽容。有论者动辄讲美国人如何、欧洲人如何,却忘了评论中国的事情应该放置在中国的语境中,这才叫“知人论世”。多数中国人都没有宗教情怀,更不是将荣耀归于上帝(主)、将今世当做赎罪过程的基督徒或别的什么教徒。那几个女企业家并未标榜自己是圣徒,也没有标榜自己是无私奉献的道德楷模,不过是与你我一样的凡人,凭什么一定要用施恩不图报的标准苛评她们?施恩不图报固然高尚,施恩图报至少不比不施恩更邪恶,不过是一场“交易”,受助者可以拒绝(除了没有她的资助就别无活路,那可以谴责她是乘人之危,贫困大学生显然还没到那份儿)。

  在我看来,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不理睬结对资助自己的人都是应当反省的,为之辩解的理由没有一条能成立。我就不信,那大学生收到人家助学的钱之后,写封简信说“钱收到,感谢您”是什么难事。你就是视如公交车上年轻人为老人孕妇让座一样理所当然,那老人孕妇也不该给让座人冷脸看吧?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需要互动的,这才是一个良性的社会。可是,大多数论者对停捐者不宽容,为何对冷漠的受助大学生那么体谅、原谅、恨不得为之叫好呢?

  这就是第三个社会病象:由于出现了诸多的社会不公,不少人心怀怨忿,心态失衡,或拒绝自省,迁怒于人,或逮个机会就发泄。有个襄樊籍的大学毕业生,在《中国青年报》撰文“代”那几个贫困生道歉,说他们那里这些年官民对立严重,是产生这种不正常表现的重要原因。他说得有道理。贫困大学生感受过诸多社会不公正,他们家的贫困的处境确实多半是社会机会不平等造成的,他们有压抑感和不平感,有变革社会追求正义的强烈愿望,都很正常。但无论如何,没有义务却资助你的人,你应当心存感激,道声谢怎么就觉得委屈别扭呢?为他们的不通人情不感激而百般辩护的人,我看心态也不正常,是将对社会不公的不满“移情”到了施受双方:将女企业家当做了可疑乃至可憎的富人(这里“富人”的概念像茅于轼先生要为之代言的富人一样含混不清。正如前《人民日报》副总编辑、前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接受采访时所说,“民企上层已进入特殊利益集团”,中小民营企业家日子过得其实很艰难,他们并不属于搞权钱交易暴发而惹人厌憎的“富人”),而无条件站在被认为弱势的受助者一边。很多网友不过借此话题宣泄自己对社会不公导致的两极分化的不满罢了。

  以上三条,可一言以蔽之:我们当下的社会相当多数都怀有一种“受害者心理”(至少是将自己列入“可能受害者”)。这样一个社会环境的人怎么可能和谐相处呢?用经济学家的话来说,就是“交易成本”极高;用家常话说,就是大家都活得不开心,心累。

  这种不正常的社会心理是怎样形成的,怎样改变,那是另一个话题。(作者系知名杂文家)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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