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合破解工资协商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6日09:51 法制日报

  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日前透露,到2010年,全省各类建立工会的企业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据悉,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存在“四不”情况:企业不愿谈,担心协商工资损害了企业方的利益;职工不敢谈,担心提出协商要求被企业解雇;职工对相关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8月20日《中国青年报》)。

  面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目前出现“四不”情况,是十分正常的。“企业不愿谈”,估计全世界的企业都是如此,一旦对等谈判就失去了绝对主导权,超额剩余价值也就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让渡一部分给工人。“职工不敢谈”,在目前依然是劳动力过剩,就业比较难,社会保障还不发达的背景下,谁都不敢轻易失去作为生活与生存保障的工作;另一方面,有些工会组织长期“疲软”,广大职工还没有足够的信任和信心,这也是不敢谈的原因。“职工不会谈”,这是十分正常的,在中国整个法制氛围与信仰都还比较缺乏的大背景里面,整天忙于生计的职工又往往是文化水平不够高的群体,不会谈是非常正常的。“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这在很大程度上不是职工能够左右的。

  要破解工资协商阻力,特别是破解“四不”情况,就必须有一个能够和企业处于同等地位、一样专业的工会组织和专业人员。目前我国工会在某种程度上是依附于企业的,注定单个的工会无法有和企业拥有同等的地位;工会的成员,并不只是真正意义上的职工,工会的主要领导甚至同时也是企业的主要领导,这使得工会很不健全,既是不能谈的原因,也是谈不好的重要因素;要职工短期内具备专业的谈判素养也是不现实的。那么,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一美好的制度预设,怎样才能冲破目前的重重阻力呢?笔者以为,建立联合工会是可以考虑的。

  联合工会的道路,符合马克思主义强调的“工人阶级要团结起来”的原理,也符合民法上“平等”的原则,更符合“专业人做专业事”的社会化大分工趋势,是可以为我国工会制度所借鉴的。实行联合工会,是可以破解“四不”阻力的,因为联合,力量强大,企业不得不正视联合工会的平等地位,不得不坐下来谈;因为联合,不再是某一家企业的事情,而是一个行业、或者一个地区的事情,可以打消职工不敢谈的顾虑;因为聘请专业人员,也可解决不会谈、不能谈的问题。

  所以,联合工会的做法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有益尝试的。也许,这正是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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