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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10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07:52 法制日报
本报清远8月28日电 记者邓新建记者今天在广东省清远市采访时了解到,一个山区地级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近6年来,在行政执法中无执法违法、徇私枉法案件,行政复议维持率100%,行政诉讼胜诉率100%,该系统在为山区建设服务中取得了骄人的战绩。 清远是广东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市,长期以来经济基础薄弱、社会群体文化素质偏低,老百姓鉴别产品质量能力差,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如何在源头上解决依法行政的阻力?清远市质监局提出,增强广大消费者、经营者的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和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产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是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 对此,该局于2005年初在全省系统率先成立了政策法规宣教科,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依法行政鸣锣开道。 清远市质监局局长周岐贤对记者说,该局推行“平时监督与突击检查诊病,行政执法与行业规范疗伤”的质量技术监督策略。在2005年广东省开展整治土锅炉时期,他们借助这个契机,把活动范围扩大到“以整治土锅炉为重点,全面整治特种设备企业”的大行动,取得了突出成效。在近几年的食品小作坊整治中,清远市质监局从“小处入手长远着想”,依靠地方政府力量,规范食品小作坊管理,掌控食品企业的生产环节,制定了《清远市质监系统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实现了该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零事故。 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坚持执政为民,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几年来,该市获中国名牌产品1个、国家免检产品7个、广东省名牌产品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制定了5个农业地方标准,建立了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完成了1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