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肃北城乡居民“身份同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08:52 兰州晨报

  存在58年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之别将不复存在

  此举在全省乃至全国县区尚属先例

  本报肃北讯(记者董开炜)记者8月28日从肃北县公安局获悉,8月22日,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实施细则》,该县公安局随即实施该户籍改革制度,肃北县城乡二元户口制将在今年年底终止,存在58年之久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之别也不复存在。届时,该县4000多农民将和9000多城镇居民同等“身份”,全部一次性转为“肃北居民户口”。肃北取消户籍城乡差别的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县区尚属先例。

  肃北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实施细则》经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即正式生效,该局也随即开始落实这一户籍改革制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完成改革,到时候,该县1.3万人口将全部成为肃北居民户口。

  据了解,此次户籍改革,肃北县将彻底取消各类户籍类型差别,将原有肃北常住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农场商品粮户口、非农业户口全部一次性转为“肃北居民户口”。对于来肃北投资办厂、经商务工、大专以上学历、中高级技术人员,只要具备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条件,均可办理“肃北居民户口”手续。农业户口人员转换身份后,在原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不变的条件下,根据牧民自愿宜牧放牧、宜农种田、宜工务工、宜商经商,在入学、参军、就业、低保、医保等各方面与当地原有城镇户口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不再实行差别政策。

  据肃北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农业户口将会改变“户口歧视”现状,具有“居民户口”的人员在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就业、医疗、住房、计划生育方面将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城乡“同命不同价”的历史和农村孩子在城市上学的难题也会解决。同时,该制度也可吸引异地人口到当地投资发展。

  8月28日下午,记者向肃北县人大了解相关情况时得知,该《细则》尚未报请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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