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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越狱事件调查:逃犯袭警后轻松出逃(6)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9:43 台海网
需要注意的是,斗殴事件发生后,兴国县检察院检察长练继祥和副检察长赖志东曾就看守所的管理问题严肃向县公安局提出要从严管理,并提出口头建议,看守所也承诺过会加强管理,“但就是不去落实”。 据记者了解,这次越狱的8名逃犯,带头组织的是马志强和危先坤二人,其中,马志强犯特大抢劫案,赣州市检察院于10月8日向赣州市法院提起公诉,马志强自知没有几天他就会等来法院的判决,并且肯定是重刑。而危先坤因非法持有毒品,于10月8日被兴国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10月29日,也就是越狱的前一天,法院下达了执行通知书。 在越狱的8人里面,只有马志强和危先坤犯的是重罪。事实上,这次越狱事件,此二人已早有预谋。 刘云山回忆说:“9月中旬的一天,看守所分管9、10号监室的民警钟建华向我汇报,危先坤看病时想逃跑。之后,我找危来谈话,让他老实一些,但没有向全所民警通报这一情况,因为我认为危只是想看病,没想过他会越狱。” 看守所发生越狱,看起来是因为干警疏忽大意导致的一个意外事件,但这个意外里面又存在着必然。 赖志东告诉记者:“导致越狱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看守所管理不善,干警不按规定值班、允许拖延劳动时间、在押人员不穿囚服、外劳人员随便出入监区等问题都是长期存在的,据我们调查,因为管理上的漏洞,这次越狱的犯人,早就已经考虑好了在什么时候、哪个干警值班更容易逃跑。” 按照规定,看守所监区内在夜间必须是双人双岗,不能由外劳人员协助看守。在事发当天,监区内只有刘唐湖和外劳人员赖昌文在看守,另一名干警刘泊金尽管也在看守所内,但却在监区外的值班室内睡觉。 “值班干警按规定晚上是不能随便开监门的,就算有特殊情况,也应该是两个干警一起,一个干警进入监室,另一个干警在门外看守,这样就算里面的干警被制服,门外的也能及时预警。”兴国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科罗科长无奈地对记者说:“看守所管理上的问题我曾经多次对刘云山提过建议,我和他共事这几年,他从来没有把我们驻所检察官当做一家人,相反像是对待‘特务’一样,什么事都对我们保密。”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