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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越狱事件调查:逃犯袭警后轻松出逃(7)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9:43 台海网
谁来承担责任 事情已经发生,就一定要有人来承担责任。如此重大的越狱事件对看守所的主管单位兴国县公安局来说难辞其咎,因此自然对此事讳莫如深。 事件发生后,兴国县公安局安排主管后勤装备的林泽民作为新闻发言人,而对于越狱事件,林泽民都以不了解看守所工作而答复记者。而县政法委书记成德龙的态度很明确,“事情已经发生,就一定要有人来承担责任”。 这个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通过记者的调查,了解越狱事件的人对此有两种声音,一是看守所管理混乱,直接责任人自然应该是看守所所长。另一种声音认为,作为协助公安保卫看守所的兴国县武警中队也有责任,因为8名逃犯在深夜走出看守所时,身边并没有干警跟着,不合常理的表现,就应该引起武警的警觉。 兴国县武警中队队长祝勇流对记者说:“尽管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好受,因为毕竟是两个单位同一个目标。但这次越狱对我们来说不算事故,因为跟我们毫无关系,中队的任务主要是负责监区外围保卫。目前,江西省公安厅已经做出了事故鉴定结果,查明责任在公安,不在武警。” 赣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薛晓卫的态度很明确,“从目前的初查情况来看,刘云山已经构成了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因为他是所长,看守所管理混乱、在工作中违反监所管理规定,并且在有人报告了犯人有逃跑迹象后,没有采取措施,这就是严重失职。”11月8日,有关部门决定对刘云山立案调查。 田骁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