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矿难补偿费每名遇难者家属21.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洪洞12月10日电记者今天从山西洪洞“12·5”矿难善后工作组了解到,“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补偿标准为:每名遇难矿工总计21.5万元。截至目前,已有72户遇难矿工的家属领到了补偿金。

  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要求,善后工作要以人为本,参加善后工作的干部要包干到人,并代表政府向遇难职工家属致歉,要待遇难者的家属如亲人,工作细致入微,安排好他们的食宿;采取定向组织、定向处理的办法,组织实施对遇难者的殡葬工作;按照与家属的共识,签订补偿协议,及时支付资金,逐户落实经济补偿问题;解决遇难者的工资、遇难者家属往返路费、组织家属返乡等其他善后工作。

  据洪洞县副县长赵双宝介绍,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可以得到2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1万元的往返路费和埋葬费、5000元的殡仪费用,共计21.5万元。目前,“12·5”

矿难善后工作组已经和102名遇难矿工的家属取得了联系,72名遇难矿工的家属认领了尸体并拿到了经济补偿金,其中19户已经返乡。

  此外,该矿9月份以来拖欠工人的工资已经全部发放结束,滞留在矿上的其他工人都领到了欠发的工资。

  据悉,洪洞警方已锁定新窑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王东海、王宏亮,群众提供线索帮助警方控制被通缉人员的,将给予10万元奖励。

  郭建珍 牛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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