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面新闻遭警方拘传(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09:51 台海网

  “在这件事上,赵俊萍她自己的老父亲都不支持她这么做,她简直是胡搅蛮缠。”宣传部长李福禄说。

  “我当时觉得和他们无法交流。”朱文娜认为对方所反映情况不实,随即离开了房间。

  1月6日,《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告诉记者,4日下午2点多,李福禄和周静宇再次来到了编辑部,要求编辑部做一个澄清,但遭到拒绝。

  “话音刚落,西丰县的三个警察就进来了,给我看他们的传票,说朱文娜涉嫌诽谤,要求带走她。”王回忆说,这些人在给他出具了西丰县公安局的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后,要求尽快找到朱文娜。

  王丰斌予以拒绝。

  西丰县三名警察在法制日报社里,一直等到晚上六点多,坚持要找到朱文娜。

  昨天,西丰县公安局一领导在电话告知,已对朱文娜诽谤立案,派人到北京拘传“手续齐全”。

  新年1号询问通知书

  在当地警方进京拘传朱文娜之前,1月2日半夜,西丰县检察院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赵俊华家中,说有群众举报她给记者行贿,要求她到该县检察院接受调查。

  1月6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当时西丰县检察院出具给赵俊萍的二姐赵俊华的“西检反贪询(2008)1号”《询问通知书》,上写:赵俊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兹因群众举报赵俊华行贿一案,请你于2008年1月3日零时到西丰县人民检察院接受询问。

  “他们一到检察院就问我,给了记者多少钱。我说我没给。他们问,没给钱别人怎么大老远从北京跑到西丰帮你说话?”赵俊华被拘12小时后,1月3日12点多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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