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部分价格实施临时干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7日09:54 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 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物价局授权该省各灾区市(州)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期间必要时对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川灾区部分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上涨明显。四川省物价局于15日向各市(州)下发关于授权对地震灾区部分价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临时干预措施的范围及具体形式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自行决定,实施时报省物价局备案,待灾情缓解后,择机取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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