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宣判后又变卦,李庄出尔反尔:“我以前的认罪都是假的!”
2月9日,法院对李庄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考虑其认罪态度,依法从轻处罚,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审判长话音刚落,意想不到的事情再次发生,李庄突然声嘶力竭地高喊:“我以前的认罪都是假的,我是被逼的!”“是公安、检察机关诱导我,给我做工作让我认的罪,我会申诉到底!”在宣判笔录上,李庄补充写下,“公安局、检察院曾经多次动员我认罪,二审缓刑。”
对此,二审检察员张丽表示,二审程序启动后,检察机关在1月25日、27日和28日依法提讯过李庄三次,他均认罪,提讯全程都有同步录音录像。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从未说过什么认罪就判缓刑,法院才有定罪量刑的权力,公安、检察机关根本无权做缓刑承诺,更不存在当时一些媒体所说的“诉辩交易”问题。
至此,李庄撕掉了自己“法律代言人”的面纱,这个声称“愿以个人自由推进中国法制进步”的“优秀律师”,其实是个不择手段玩弄、亵渎法律的投机者。在他眼里,庭审不是为了还原事实的真相,所有的证言及供述都可以信口雌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