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坎昆12月4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的气候谈判官员4日提醒国际同行们说,应调整速度,加快谈判进程。在开放、透明的前提下,各缔约方共同努力推动坎昆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
4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COP)以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CMP)非正式全体总结大会上,中国政府代表团的两位副团长苏伟和黄惠康先后发言。
中国政府代表团副团长、首席谈判代表苏伟再次重申了中国政府国际气候谈判的既定立场。即,坚持“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双轨谈判机制。
同日,苏伟的同事、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中国代表团副团长黄惠康也对《京都议定书》表现出了兴趣。
黄惠康介绍说,《京都议定书》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定了发达国家率先减排的具体模式,充分体现了发达国家的历史责任和公平原则,是当前唯一对发达国家确定具体量化减排义务的国际条约。
黄惠康指出,发达国际必须切实兑现《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减排义务,并继续在第二承诺期率先减排,这是发达国家应尽的法律义务。这不仅关系到发达国家的政治信誉,更关系到“巴厘路线图”谈判的成败。
黄惠康强调,任何用新的全球减排协议取代《议定书》的提法,都不符合“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对30多个工业化发达国家2008年到2012年第一承诺期的减排目标,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对于2012年以后、直到2020年第二承诺期发达国家如何减排的问题,各国一直未能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围绕《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减排目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一直未能消除。此次坎昆国际气候大会上,作为唯一明确表示拒绝延续《议定书》的日本,遭到了为数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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