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办理结婚证及生育证需盖章签字40多个”、“新婚夫妇为办准生证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最近这两条新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同时,还有一项调查显示,99%的网友认为“准生证已不符合时代,应该废除”。
准生证原本是国家管理人口政策的产物,但是在存在了30多年后,准生证对有些人来讲甚至变成了“折腾证”。那么,随着时代的发展,准生证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该如何调整?
北京市《首都之窗》政策咨询网站显示,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但目前,随着人口流动性不断加大,办理准生证的情况也越来越复杂。以北京为例,又分为:父母双方户籍都在北京、男女一方户籍在北京等几种情况,办理方法和流程都不相同。同时,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又有很大差异。
北京市西城区人口计生委介绍程序如下:男方先是去档案地领一本生育服务证,领完了之后,生育服务证上男方档案地在他生育服务证上盖计生章或者是人事章,同时注明初婚一胎,然后经办人签字。男女双方都要出一份婚育情况证明,男方去他档案地出,还是盖档案地的计生或者人事章;女方是去户籍地出,盖居委会的章和街道计生办的章。
准生制度本是国家为了方便管理人口的一项制度,准生证是其产物。但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办理准生证却越来越“复杂”。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院张翼认为,准生证已不适合时代发展,必须改变。
(原标题:准生证成了“折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