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11月29日电(记者 马勇)10月最新监测表明,经过5年多的不懈治理,黄河上游最大一级支流——湟水河水质已由2007年的重度污染转化为全流域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湟水河主干流发源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流经青海省会西宁市等9个县、市,全长374公里,其中青海境内为349公里,流域面积达1.6万平方公里。青海省近60%的人口、52%的耕地和70%以上的工矿企业均分布于湟水河流域。
长期以来,湟水河作为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的受纳水体,水资源利用率超过60%,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远大于河流的环境容量,导致湟水河流域水质一度呈现重度污染。
为了治理湟水河污染,青海省加强了法律制度保障,强化了《湟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湟水河流域污染防治条例》的落实执行力度,西宁市、海北州海东地区等相关地方还成立了专门的污染治理工作机构。
2009年以来,青海省及沿线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先后投入直接治污资金17亿元,淘汰落后产能500.5万吨,新建投运了12座污水处理厂,在沿线391个村庄实现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的全覆盖,并关停了非法采洗砂石料场305家。
(原标题:最新监测表明:湟水全流域水质达到国家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