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上12分 竟然拿来做生意

2013年01月14日06:59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陈震)昨日,市交警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新交规”实施以来警方破获的首个“消分”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名,锁定疑犯30名。

   去年底以来,交通违法“消分”中介在互联网上重新开始活跃,引起我市交警部门高度重视。

   1月9日上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该群众称其在罗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发现有“黄牛党”通过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组织卖分人员冒充交通违法当事人,接受交警部门处罚,非法谋取利益。

   市交警局立即指派机动大队民警前往罗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调查。

   通过暗访和便衣跟踪,下午16时,警方在罗湖交警大队周边某酒店大堂内,将正在进行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组织者郭某,卖分人员张某、黄某、李某等5名嫌疑人现场抓获,并通过嫌疑人供述以及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窗口监管系统后台核查,于1月12日分别在福田景田、龙岗布吉、宝安西乡等地,抓获涉嫌非法卖分人员刘某、苏某、林某、陈某(女)、陈某某(女)等5人。

   团伙“消分”形成利益链

   据涉案人员供述,该团伙主要由组织者、蛇头、收单人、卖分人员组成,其中组织者负责总协调联络;蛇头负责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求购信息收集卖分人员;收单人负责在各交通违法代办点以及各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收集交通违法当事人买分信息;卖分人员负责冒充交通违法当事人,到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在收到收单人收集的交通违法当事人买分信息后,组织者组织3至4名蛇头提供的卖分人员在交警各部门违法处理窗口附近集中,卖分人员携带本人驾驶证、二代身份证以及违法车辆相关资料,冒充交通违法当事人,前往交通违法处理接受处罚。处理完毕后,回到集中地点,现场进行分赃。一般情况下,交通违法当事人买分每一分需支付100到300元不等,卖分者每人代为扣分在6至9分不等。

   为牟千元利进了拘留所

   一身黄衫,容貌略显稚嫩。在市拘留所,记者见到卖分人员张某。张某告诉记者,他是去年12月底,通过网络认识组织者郭某的。

   小张说,他和郭某之间是简单的卖家和买家的关系,他卖4分,能挣到600多元钱,郭某挣多少他不知道。去年底到现在,他一共挣了1000多元。没想到进了拘留所,感觉非常后悔。

   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对涉案人员做出以下处罚:一是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组织者郭某予以拘留并立案侦查;二是对被抓获的9名卖分人员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三是根据嫌疑人供述的30宗(共30人)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人员,警方已经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和窗口监管系统核查确定,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同时一律依法拘留15天、记12分、罚款5000元;四是对于通过冒充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受交警部门处罚所涉及的车辆原违法记录,警方将予以重新恢复。

  (原标题:驾驶证上12分 竟然拿来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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