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网上与网下的良性互动,评价标准不是访问量、网上投诉量,而是看究竟化解了多少矛盾,维护了多少合法权益,改进了多少工作作风。
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全面放开受理,意味着最高信访机构,正式敞开胸怀接纳网络信访。近年来,“网络问政”风生水起,全面开放网络信访,既是大数据时代顺应网络公民诉求剧增的客观需要,更是拓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有效化解矛盾冲突的切实举措。
便捷、高效、公开,是网络信访的最大优点。对群众而言,网络信访简约便利,能够节约上访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减轻上访人的车马劳顿之苦,也降低了受打击报复的几率。对政府而言,依托网络平台打造阳光信访,不仅大大降低截访的隐性成本,提升信访部门的公信力;而且能够引导民众通过网络平台反映诉求,减少实地上访酿成官民冲突群体性事件的可能。
民众对网络信访抱有期待,很大的原因在于规则层面的上访救济权利,经常被地方政府的维稳任务所吞噬,传统信访途径上充满了上访与截访的较量。而近年来网络政治生态的勃发,让一些转而寻求网络的上访者获得正义,甚至出现“上访”不如“上网”的现象。此种环境中,开放网络信访回应了民意期待,但也带来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果网络信访真能发挥强大的维权实效,势必吸引更多的上访者涌入网络平台,信访部门是否做好充分的准备,顺畅化解汹涌而来的维权诉求?
与网络信访的工作压力相比,我们更担心其实效能否如期待的那样,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平台技术的革新只是表象,人的革新才是根本。如果网络信访仍旧延续着以往的旧思维,把公民诉求的表达当做洪水猛兽围追堵截,那么效果只会适得其反。例如有地方“网上信访回复一等就是2年9个月”,不仅挫伤了公民选择网络信访的积极性,也再度损害了信访部门的公信力。有的地方开通网络信访一年多,网上信访大厅仍冷清,背后还是折射出民众一定程度的不信任。
消除人们的观望怀疑心态,不仅要求我们在技术上开放网络平台,更关键是要坐实网络信访的真切效果。这要求构建公开、透明的信访投诉案件处理机制,实现网上与网下的良性互动,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监督,评价标准不是访问量、网上投诉量,而是看究竟化解了多少矛盾,维护了多少合法权益,改进了多少工作作风。如此,才能真正打造出一个“没有围墙的信访办”,真正架起干群之间的“连心桥”。
本报特约评论员傅达林
(原标题:开放网络信访关键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