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山西省纪委监察厅29日向社会公布,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王晓林等7人因严重违纪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原主任王晓林在担任山西省交通厅长期间,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
局原局长李华中在担任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
山西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民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中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实施巨额贿赂。
山西省交通厅综合规划处正处级调研员王蕾(女)担任山西省交通厅综合规划处正处级调研员期间,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
山西省交通厅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处长冯建刚工作中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朝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介绍巨额贿赂;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谋取私利。
目前王晓林、王蕾已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志民、李华中、贾建民、冯建刚、冯朝辉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标题:山西原交通厅长等7人被移交司法)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