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阮占江 法制网通讯员 刘琪 王悦
纠合社会闲散人员及两牢释放人员,通过赌博、敲诈勒索获取经济利益,开办公司“以商护黑”、“以黑护商”,垄断张家界武陵源炭雕市场和洗涤业、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窝藏、包庇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短短7年内发展成组织稳定、层级明确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获悉,张家界市公安局日前打掉了一个以唐建勇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经查,2006年至2013年,以唐建勇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聚众赌博抽头渔利、“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维护家族企业的方式,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金钱运作支撑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等方式,在短短7年间,用金钱堆砌了一个“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利益集团,针对武陵源当地的商人,来张旅游的游客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涉及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案件33起。
2007年3月唐建勇哥哥投资80余万元建设“昌顺洗涤厂”,为帮其哥哥争夺武陵源区各大宾馆、酒店的洗涤业务,唐建勇多次指使手下找主要竞争对手“快洁洗涤公司”老板邓某的麻烦,并威胁,若不放弃,就杀邓某全家。在其强力干预下,邓某被迫远走重庆,背井离乡,另谋生路,此后武陵源大部分宾馆、酒店洗涤业务转入“昌顺洗涤厂”。
2009年3月,唐建勇投资100万元注册成立“张家界友澜工艺品有限公司”,主营炭雕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扬言在武陵源决不能有第二家经营炭雕生意的门店开业。为确保该公司在武陵源的垄断地位,唐建勇多次安排手下对其他炭雕门店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并采取不正当竞争,逼迫其他四家炭雕经营老板与其联合经营,并胁迫他们签订不平等合同;合同中规定,唐建勇独占武陵源炭雕市场大部分份额,并要求每年从联合经营的利润中无条件上交180万元。
2010年4月3日,该团伙骨干成员邓高杰因纠纷,带领起团伙成员携带砍刀、钢管对武陵源区索溪峪镇河口村村民毛伟带至偏僻处实施报复,造成毛伟左胸穿通伤,血气胸,左肺裂伤,经鉴定属重伤,伤残程度为九级伤残。
2010年5月9日,唐建勇因觉得武陵源“老银匠”银庄生意好,影响到了自己的炭雕生意,在多次找银庄麻烦未果后,安排5名团伙成员带着铁锤、砍刀、钢管冲进银庄,将银庄的两个柜台砸坏,造成银庄直接损失5917元,同时造成在银庄购物的多名韩国游客受到惊吓到医院紧急治疗。
2010年5月12日,唐建勇因与武陵源黄龙洞附近的文长征等人争夺社会地位结仇,双方于当天约定“好好搞一架,摆场子”。其团伙骨干成员邓高杰找来猎枪,并从永定区、桑植县召集100余人,每人发一副白手套、一把刀,统一乘坐车辆“浩浩荡荡”赶到约架地点。在约架地点,遇见开出路过的胡某某,就朝着天上开了几枪。后因文长征不敢出来,此事才作罢。
2011年11月6日,因手下马仔与游客发生口角纠纷,在唐建勇的授意和指使下,袁国峰的5名团伙成员持杀猪刀对天津籍游客贾某路进行追砍,造成贾某路多处砍伤,且构成九级伤残。
为维系手下“小弟”的日常生活,唐建勇指使其团伙成员在武陵源区、慈利县等地的赌场收取400元至1200元一天的保护费,期间还多次以砸游戏机相威胁,收取武陵源5家电游厅保护费共计22万余元。唐建勇对手下很大方,经常带领其团伙出去吃喝玩乐,甚至嫖娼,平时一出手就是几千块,逢年过节更是人人有红包,为团伙成员租赁房屋、看望服刑人员、慰问刑满释放人员、奖励“有功”人员、资助团伙成员出逃、为团伙成员逃避打击垫付受到伤害的被害人赔偿等等。
经缜密侦查,在获取大量犯罪事实证据的基础上,2013年6月19日,对以唐建勇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正式进行立案侦查。
由于案件案情复杂,专案组决定对涉案嫌疑人实施异地羁押、异地审判。对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及骨干成员,不关押在武陵源看守所,进行异地羁押。将唐建勇、邓高杰、袁国峰、邓胖羁押于澧县看守所,后根据工作需要,将唐建勇异地羁押于临澧、石门等看守所,一般成员分别关押于永定、武陵源、慈利等地看守所。由于使用异地羁押,极大促进了审讯工作,加快了案件的侦破进程。专案组还建议案件的审理实行指定管辖,不在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审理。
2013年9月18日,专案组向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采纳专案组建议,指定慈利县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
2014年4月2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向向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7月,慈利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
2014年9月10日,慈利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唐建勇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且数罪并罚,合并判决有期徒刑19年。
(原标题:张家界一涉黑涉恶团伙垄断炭雕市场和洗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