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立即挂失并报案
有着“塑料货币”之称的银行卡,早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重要工具,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小的风险。银行卡遭盗刷的情况日趋多发,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据西城法院统计,2012年及2013年该院受理的银行卡盗刷纠纷案件数量分别为20件和22件,2014年为35件,可今年前8个月此类案件就猛增至90件。
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刘建勋法官表示,从目前看,遇到此类情况后,为防止持卡人伪报或者谎报,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的可能性比较小。“银行一般会要求持卡人报警,但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到跨区域甚至跨境作案,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很难被抓获,对于一些损失数额较小的持卡人,最后往往不了了之。对于一些损失较大的持卡人,会把银行或者特约商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2014年9月3日23时50分许,正在江西省南昌市出差的北京市民陈女士收到银行的消费短信提示,通知她持有的银行借记卡在广东省湛江市通过14笔通过ATM机转账和提现10万元,并被扣取手续费225元。而此时陈女士被盗刷的银行卡就在自己身上,根本不可能在广东有任何消费和取款行为。
在意识到自己银行卡可能被盗刷后,陈女士立即致电银行客服挂失了该银行卡,并携带该卡片原件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回京后,陈女士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因银行卡被盗刷所产生的损失。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由银行承担陈女士银行卡被盗刷的经济损失。
法官建议,首先持卡人应设置复杂的密码,尤其避免使用生日、证件密码等作为密码,银行卡尽量与身份证等证件分开存放。其次留心刷卡交易,开通短信提醒,注意资金变化。最后,应及时换领芯片卡,降低卡片被复制的风险。一旦遭疑似盗刷,应第一时间致电银行核实情形,确认发生后立即办理临时挂失,再到附近银行ATM机办理用卡交易,证明人卡未分离。此后尽快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向办案人员出示银行卡原卡,取得报案回执或受案通知书等文件。及时的挂失和报案,有利于法院从时间和空间上判断真卡是否出现在提现或消费现场。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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