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处理“妄议首案”,这样说太简单

2015年11月03日06:19   环球时报 收藏本文

  原标题:社评:新疆处理“妄议首案”,这样说太简单

  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的问题昨天经天山网公布,其中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工作方针、决策和决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排在了问题单子的最前面。其他的还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但是互联网舆论最注意他“妄议”的问题,一些人称这是党的纪律处罚条例公布以来“妄议第一案”,其中有人对此表示不满。

  赵新尉到底妄议了什么,新疆纪检机关的通报不太可能将细节全都公布。整个案情对外通报也注定是粗线条的。不过根据这一通报,不能够得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是赵首要问题的结论,尽管这一条写在了最前面。因为赵8月份就已被逮捕,纪律处分条例10月份才出台,而且条例对“妄议”的最高处罚是开除党籍,赵早己被抓显然是因为其他直接触犯刑律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妄议”原本并不在天山网消息的标题上。

  由于大家对经济犯罪见得多了,“妄议中央”却是公布出来的“第一例”,因此它被聚焦,也符合舆论的通常逻辑。

  因为缺少评论赵新尉“妄议”的新闻素材,我们不好针对他的问题做深入分析。但需要指出,新疆的环境很特殊,把握和推行政策经常面临政治性挑战,因此党员干部应当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保持高度一致有更清醒的要求。赵在新疆可谓身处要职,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有比普通党员更高的义务。他如果抵触党的新疆工作方针,并且这一态度流传到党内讨论允许的范围之外,那么后果就会是严重的。

  妄议中央显然首先是针对领导干部说的。设想一下,假如一名职位很高的领导干部与中央立场不一致,即使是通过小道消息流传到社会上,也可能引发思想或政治混乱。而且领导干部职位越高,这个问题会越严重。

  处分条例是面向所有党员干部的,所以它对“妄议”做了条件限定,即“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显然强调了“妄议”的公开性。因为即使是一般职位的党员干部,通过这些方式表达对中央已确定大政方针的反对,也会造成恶劣影响,对党的集中统一造成损害。

  条例公布以来互联网上的一些质疑声有相当一部分并非真是针对这一处分条例,而是泛泛要求“言论自由”的意思,那部分人根本没仔细看条例,就对“妄议”吐槽了。

  但也确实有部分人真的担心“妄议”在执行过程中得不到准确定义,或者被有的执行者故意歪曲,用来打压党内基层民主。客观说,这个问题是无法用一个办法彻底干净解决的,因为条例最终是要人来执行。即使条例再出更细的细则,还是会有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地带。党的纪律处罚条例做不到针对所有现实情形的万全定义。

  每个党员遇到错误的处罚时,就需勇敢地进行申辩,通过组织渠道维护自己的党员权益。无论是党内还是社会上,冤案可以肆无忌惮发生的时代早已过去。要相信中央制定纪律处分条例只会让党内更清明,更有秩序,它限制、防范的恰是对党内权力的滥用,而不是要打压普通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今天假如有谁利用条例搞打击报复,他被揭穿、反过来遭到严惩的可能性比任何时候都大。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条例首先是决心和态度,同时它意味着帮助基层在实践中厘清模糊地带,并且既要严处违反条例者,也要坚决防范非正确执行条例行为的发生。如此,围绕“妄议”的网络舆论风波必将逐渐淡化、消散。

文章关键词: 打击报复 冤案 权力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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