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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6日11:30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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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广东一男子用珍稀动物泡酒出售获刑十年半

  今日法晚记者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增城一酒厂老板梁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多年来将圆鼻巨蜥、褐翅鸦鹃等珍稀动物泡酒出售。近日,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圆鼻巨蜥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国广西、广东产地的群众,随意捕捉,高价收购,内销或出口盈利,原有数量就不多,因上述原因导致巨蜥数量极少,据广西那坡县的统计,从1985年至今年,收购站只收到三条巨蜥;褐翅鸦鹃,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由于传统中医认为有较高的药用价值,被大肆捕杀,现已濒临绝种。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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