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游客烧“越南盾” 被列入“黑名单”
深圳都市报讯 综合新华社、中新网消息,国家旅游局9日公布2起不文明旅游行为案例,其中一名游客在越南火烧越南盾被越南警方驱逐出境。目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已超18个月,已有24人上榜“黑名单”。但因缺少完善有效的惩戒机制,上了“黑名单”的人多数并未受到实际惩处。
游客火烧越南盾,被驱逐出境
黑龙江游客侯歌顺赴越南旅游过程中,在岘港市一家酒吧火烧越南盾,因违反当地法律,被越南警方驱逐出境。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侯歌顺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
部分地方版“黑名单”长期“开天窗”
2016年十一“黄金周”前,北京市发布地方版旅游“黑名单”制度。中航协以及部分省市此前陆续出台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相关管理办法。然而,记者在北京、安徽、黑龙江等地调查发现,这些“黑名单”制度在采集、认定、惩戒机制上普遍存在不足。
在部分地方,“黑名单”记录长期“开天窗”:2016年上半年,安徽省合肥市旅游局建立旅游质监“红黑榜”,表示将对合肥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采集、核实、汇总、发布等作出安排。但记者跟踪发现,至今公示的“红黑榜”上没有任何不文明游客记录。
与此同时,“黑名单”认定界限模糊。9月份,有关北京房山怪石山13处景观石遭红漆涂鸦的帖子刷爆网络,事后当事人道歉并许诺清除。当地旅游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因怪石山还未开发为景区,且当事人道歉态度诚恳,决定不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
据业内人士透露,上榜游客往往只是声誉受损,最多是个别人找工作时遇到困难,一些看过新闻的用工单位因此不录用他。“更像是媒体报道而非‘黑名单’的威慑力。”
景区旅行社对“黑名单”热心不足
记者采访发现,重视不足、核实难度大导致部分地方的旅游“黑名单”流于形式。
合肥市旅游局发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旅游质量投诉中心共同负责该栏目的信息审核工作”,但该市旅游局监管处工作人员仍表示不了解此项工作。
这种阻力还来自旅行社、景区。旅行社及景区等机构在利益驱动下,对这种“黑名单”并不热心,很难主动将游客挡在门外。
如何让“黑名单”制度更具刚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教授魏翔认为,从一些国外景区成熟的管理办法来看,尽管对不文明旅游行为以教育为主,但当达到损坏文物等程度时,景区就会移交给警方等部门进行查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