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可离岗创业 工资、社保、人事关系咋办?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可离岗创业 工资、社保、人事关系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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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河南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记者也就社会比较关切的两方面问题进行了梳理。
◎工资、社保等怎么办?
《通知》里把这一系列的人事关系细化得很清楚,在不违背国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对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人员,最大限度给予保留人事关系和岗位、工资、社会保险等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优惠,让离岗创业人员无后顾之忧:
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
除受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外,离岗期间的年度考核一般定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并正常调整档案工资;
离岗创业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原单位按原渠道缴纳,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与职业年金的,离岗创业时间计入原单位工作年限并连续计算工龄;
离岗创业期间在企业发生工伤的,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除此之外,除离岗创业外,还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与所在单位、服务企业签订协议或合同,通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返岗后还能“复原职”么?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向所在单位进行书面申请,单位对申请人的创业打算、所选行业、创业模式等审核后作出书面决定。“既保障了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和事业单位的自主权,又从机制上防止搭政策便车、‘离岗不创业’现象的发生。”该负责人介绍,如果离岗人员在事业单位兼任管理岗位,必须得先辞去管理岗位职务,再申请离岗创业。
“离岗创业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时,如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原单位可暂时突破结构比例聘用。”该负责人说,这样做也是最大限度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