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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2日05:02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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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镇团委书记骗百人200多万

  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卫楠)想申请保障房,托“有关系”的人帮忙花了上万元,却上了当,而行骗者是大荔一镇团委书记,共骗百余人200多万元。

  1月10日,提起被骗的经历,大荔县居民韩先生又恼又气。他说,为让孩子在县城上学方便,就想申请一套保障房。去年10月,听说同村的贠某能申请到,他就找到对方,贠某也一口答应,称有关系能申请到一套保障房。韩先生保存的一张收条写着:收廉租房房款25500元,收款人贠某,落款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对方让他提供了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后来还拿来一份保障房合同让签字。

  去年年底,韩先生突然听说贠某向警方报警,称申请保障房被一赵姓男子骗了,一联系,贠某说合同是假的,并称会想办法让赵某退钱,此后贠某便联系不上。

  当地居民张先生、吕先生、王先生等人也有相同遭遇。其中,张先生被拿走28000元,吕先生称他给了贠某14000元,王先生给了22000元。当地居民胡先生也想申请保障房,将钱给了一王姓男子,最终也发现被骗。胡先生说,王某也称是被赵某骗了。

  根据韩先生等人提供的电话,华商报记者分别联系贠某和王某,但均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未得到回复。

  大荔县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大荔公安”去年底发布信息说:“双泉镇公职人员赵某为还赌债,谎称能办到廉租房,三个月时间骗取百余人现金200多万元。”

  华商报记者从大荔县公安局获悉,目前,还有涉案人员未到案,而赵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大荔县双泉镇党委、政府大门口设置的机关干部公示栏显示,赵某为该镇团委书记、文化站站长、工会干事、美丽办干事。

  该镇纪委一负责人表示,赵某属事业单位编制,此前工作中表现不错。元旦前一天,警方将赵某带走,他才知道其涉嫌通过申请保障房诈骗。

  “他不是党员。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正式法律文书,所以暂时没有做出处分。”该负责人说,已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了相关情况,待司法部门对其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出处罚后,会按照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分。

  华商报记者查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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