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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3日01:42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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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上百人被骗200余万

  华商报讯(记者 卫楠)想申请保障房,托“有关系”的人帮忙并花上万元,但最终却发现上当受骗,而行骗者是大荔一镇团委书记,共以此骗取上百人200多万元。

  多位居民

  托人花钱申请保障房

  最终发现上了当

  1月10日,提起此前被骗的经历,大荔县居民韩先生又懊恼又生气。他介绍说,为让孩子在县城上学方便,便想申请一套保障房。

  他说,去年10月,听说同村的贠某能申请到保障房,他便找到对方,而贠某也一口答应,并称有关系能在县城一保障房小区申请一套房子。他保存的一张收条内容为:收廉租房房款25500元,收款人贠某,落款日期为去年10月20日。对方让他提供了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后来,还拿来一份保障房合同让签字。

  去年年底,他突然听说贠某已向警方报警,称申请保障房被一名姓赵的男子骗了,急忙联系,贠某说发现合同是假的,才向警方报警,并称会想办法让赵某退钱。此后贠某便联系不上,家中也无人。

  当地居民张先生、吕先生、王先生等人也有相同遭遇。其中,张先生的收条内容为:“今收到福安小区廉租房购房款28000元整,楼层3楼、55㎡,收款人贠某,2016年11月6日”。而吕先生称他给了贠某14000元,没有写收条;王先生给了22000元,有收条。

  当地居民胡先生也想申请保障房,他将钱给了一名姓王的男子,最终也发现被骗。胡先生介绍,王某也称是被赵某骗了。

  根据韩先生等人提供的电话,华商报记者分别联系贠某和王某,但均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未得到回复。

  警方

  行骗者是公职人员

  涉嫌诈骗已刑拘

  去年12月29日,大荔县公安局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大荔公安”发布了一条信息,标题为《大荔公安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一个月破案318起》,正文显示,“为了加大对盗抢骗犯罪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大荔县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从11月下旬开始在全县重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诈骗案,双泉镇公职人员赵某为还赌债,谎称能办到廉租房,三个月时间骗取百余人现金200多万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刑事拘留。”

  华商报记者从大荔县公安局获悉,赵某通过多名下线,以申请保障房为由骗取了上百名居民的钱。目前,还有多名涉案人员未到案,警方正做进一步调查,而赵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双泉镇

  待司法处罚后会做相应处理

  随后,华商报记者来到大荔县双泉镇党委、政府,并在大门口的双泉镇机关干部公示栏内看到,赵某为该镇文化站站长、团委书记、工会干事、美丽办干事。

  该镇纪委一名负责人表示,赵某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此前工作中表现不错。元旦前的一天,警方来到单位将赵某带走,他才知道其涉嫌通过申请保障房诈骗的事情。

  “他不是党员。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法律文书,所以暂时没有做出处分。”该负责人说,但已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了相关情况,待司法部门对其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出处罚后,会按照规定对其做出相应的处分。

  华商报记者查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保障房中心

  申请保障房

  不用花钱

  大荔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受理保障房申请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正常程序,申请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在收到申请后,相关部门会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将结果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申请保障房不需要花钱。我们也听说了有人借申请保障房名义骗钱被抓的事情。”该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广大居民不要相信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的谎话,防止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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