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11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民法总则草案以及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进行统一审议。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日程安排,3月10日各代表团对民法总则草案进行了审议。
大会秘书处及时收集、整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今天的法律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民法总则草案以及“一决定两办法草案”的修改完善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下一步,将按法定程序提交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后,再次提交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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