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7年03月16日03:23 华商网-华商报

分享

  原标题:网购维权别怕远 留好凭证及时投诉

  案例一

  侵害权益网购机器保修期内出故障

  案例二

  欺诈顾客3.5万买灵芝粉难退货

  案例三

  霸王条款交了预付款 车咋变样了

  案例四

  消费陷阱8000多元美体衣磨破腋窝

  案例五

  虚假宣传商家忽悠保健品能治病

  案例六

  价格不一购物结算被“四舍五入”

  案例七

  快递延误250公斤水果全烂了

  案例八

  消费陷阱啤酒兑奖日期比生产日期早

  案例九

  电器被损变压器故障 烧坏54件家电

  案例十

  虚构门牌夸大企业名称被处罚

  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难以维权、购买保健品花钱误事不治病……近日,市消协发布《2016年消费投诉十大案例》,依据去年全年受理的投诉情况来看,网购商品、汽车消费、保健品消费等投诉热点问题均位列其中。

  案例一

  8000元网购机器 保修期内出问题

  【案情简介】

  2016年4月11日,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李女士投诉,称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台扶风县某机械厂生产的搅面机和面皮机,总价值8000余元。但在使用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她多次联系商家维修,商家却始终以网络销售没有售后拒绝。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启动远程调解,他们通过查看购买记录,确认李女士的确购买了该机械厂的产品,并电话了解了产品的运输、运行和操作环境等情况,随后多次前往厂家协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商家最终答应给李女士退货,退还其购货款8000元,并承担了退货费用。

  案例二

  商家忽悠夸大宣传 3.5万买灵芝粉难退货

  【案情简介】

  2016年8月,市民文某70余岁,在上马营某酒店购买了35000元的灵芝粉。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没有当时购买时宣传的疗效,因此要求以现金方式退还所购买产品,但经销商不答应。

  【处理结果】

  上马营分局在接到市民文某的投诉后,先后3次与经销商进行约谈。最终,该经销商对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认可,但多次强调消费者文某是现金自愿购买的。经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文某退还灵芝粉,经销商退还文某35000元。

  案例三

  交了预付款去提车 车外观咋变样了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12日,邓某在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凤县分公司订购了一辆海马汽车,并交付汽车预付款5000元。3月29日,邓某接到接车通知,但现场却发现交付新车与前期预定的车外观不一致,双方发生争执、僵持不下,邓某投诉至凤县市监局城区工商所,要求按原定车的款式交付或者退还汽车预付款5000元。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调解人员立即对投诉情况进行核实,最终该公司负责人承认所发来的汽车外观与邓某预定的汽车外观部分不一致,邓某要求退车返还预付款5000元。经工作人员依据《合同法》及《消法》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解除购车协议,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退还邓某汽车预付款5000元。

  案例四

  8000多元买美体内衣 穿几天身上磨破皮

  【案情简介】

  2015年年底,高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花费8000多元购买了一套美体内衣,朋友同时承诺该内衣具有减肥瘦身、排毒养颜、治疗妇科病等效果,而且购买后穿用半年无效可退货。因为是朋友关系,高女士当时表示试穿之后再付款,所以没有开发票,也没有欠条或者收据之类的书式证据。

  但在回家穿用的第三天,高女士感觉身上红肿、疼痛,胳肢窝还被磨破皮,就给朋友说自己不适合穿这种塑性内衣,要退货。朋友却说这是调试反应,该内衣在试穿后还需要多次调试才能适应,而且内衣的吊牌都已经剪掉并已穿着几天,无法退货。事后,朋友还多次打电话向高女士催要欠款。

  【处理结果】

  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调查核实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期间,双方就购买内衣一事都没有任何异议。被投诉方李女士也出示了其产品符合检验标准的报告,但就高女士要求退货这一要求她不能接受。李女士表示,起初她根据高女士需求,推荐了一套6000多的短款内衣,是高女士本人不愿意穿短款,自己选择了这套价值8650的长款塑形内衣,并且在离店前,她也告知了高女士这种功能型内衣需要在试穿后回店再次调整。当时由于高女士没有带现钱,说一月后再付款,所以就没有开发票。而且事后她多次打电话给高女士,要求她来店里调节内衣,高女士都以自己做生意忙为借口拒绝。

  最终经过了解,工作人员得知高女士本身想买这套内衣,但觉得价格偏高,而且自己家人反对自己购买这么贵的衣服,再加上内衣试穿后有不适的表现,所以她就想退货。消协人员听到高女士的阐述后,告知她一定要如实讲述事情缘由,不能随意添油加醋,不然会影响调解结果。最终经过调解,投诉人高女士与被投诉人李女士自愿达成和解:原价8650元的内衣,以5000元成交。

  案例五

  保健品当药品 花钱误事不治病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77岁的杨女士在凤翔县某保健品店,听销售人员宣传某品牌保健食品,说吃了以后可以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症。之后,杨女士瞒着家人在朋友处借钱,以4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份。回家服用半月后,身体不适,发现上当受骗,要求退款,但商家不予退赔。她随即向凤翔县市场监管局反映,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

  经凤翔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承认其虚假宣传销售保健品,当场退赔杨女士4600元货款,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罚款10000元。

  案例六

  购物结算被四舍五入 违背公平交易

  【案情简介】

  2016年8月25日,凤县市监局接县政府信息中心转来投诉,称在凤县某超市在商品结算时每一笔单项商品的价钱都会被四舍五入精确到角,消费者认为超市这样舍掉分币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

  经执法人员调查、约谈,超市方意识到存在这种行为会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表示将立即改正。经过连夜对收费系统的改造升级,单项商品收费计价精确到分。

  案例七

  快递送货延误 250公斤水果受损

  【案情简介】

  2016年9月6日,眉县消费者郭某通过某快递发送猕猴桃50单250公斤,价值5000元,其中包括运费和保价费2000元,包装费250元。直到9月14日才到达新疆塔城,当收货人收货时,发现装猕猴桃的箱子都已经湿透,并不断向箱外渗水,收货人拒收。发货人因此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处理结果】

  经工作人员了解并多方取证,快递公司承认其快递服务存在延误等违规事实。2016年10月13日,快递公司派代表前往眉县12315接受调解,当面向消费者致歉,在取得消费者谅解和退让后,现场向投诉人郭某支付4000元赔偿款。

  案例八

  购买啤酒开盖有奖 兑奖日期早已结束

  【案情简介】

  4月18日,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从某啤酒销售分公司购进开盖有奖的啤酒2300箱,标注生产日期均是2016年1月7日;但在啤酒的瓶盖内印着的兑奖截止日期却显示为2015年12月31日。而经销商却对其销售的这批啤酒不予兑奖。

  【处理结果】

  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经销生产日期在兑奖截止日期之后的啤酒的行为,构成了对商品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变压器故障烧坏家用电器

  【案情简介】

  2016年8月24日,眉县首善镇张某等39户村民投诉:8月18日下午,该组变压器发生故障,导致39户村民的54件家用电器不同程度损坏,消费者多次找地电公司要求赔偿,均无结果。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并依据《消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地电公司给消费者进行赔偿。最终,地电公司同意先让村民对受损电器进行维修,之后再根据维修费用,进行相应赔偿。截止9月22日,最终共为39户村民赔偿损失11569元。

  案例十

  不诚信虚构名称 被处罚留下污点

  【案情简介】

  2016年4月11日,高新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对位于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十一路门牌为XX集团·宝鸡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名称为宝鸡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门牌上的XX集团·宝鸡分公司为当事人为了增加企业的声誉而自己虚构的企业名称。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行为依法予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华商报记者 杨娇

相关阅读

领导没大格局,团队定一塌糊涂

跟格局小的人打交道,就像被缩骨伞夹住脑袋一样不痛快。

特朗普上任两周签8条行政命令

号外号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强,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是XX你就坚持60秒!

解读《西游记》官场文化

吴承恩的人生经历,决定了《西游记》背后必然影射着中国特色的官场文化。

村民为何自掏腰包改造小镇?

没有石油的生活,可能比如今这种依赖石油的生活更加有趣和充实。

  • 清华人买不起房,房子被校友抢走了
  • 清朝科场大惨案:丁酉科场案
  • 全民故事计划:教我们唱戏的文盲老师
  • 约炮就约炮,谈感情就是你的不对了
  • 关于爱情,你总是要完成那些选择题
  • 中国第二敦煌,百年后可能就看不见了
  • 新浪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