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为“脱单”偷钱发红包交女友
一名有盗窃前科的男子为了找个女友成家,竟用盗窃所得赃款通过发微信红包的方式结交女友,3个月作案多达31起。不过女友还没交到,该男子就被警察抓到。3月17日,重庆时报记者从黔江区公安局了解到,涉嫌盗窃罪的刘某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男子被居民围在阴沟
“喂,派出所吗?我们抓到一个有可能是偷儿的男子,现在人已被我们围在一个阴沟里,请你们快来。”
2016年12月20日凌晨3点,黔江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辖区城南街道黑山3组居民刘某打来的报警电话。接警后,民警驱车赶往现场处置。
“就是他!这个人鬼鬼祟祟拿着电筒往居民房子里照,看到我们后撒腿就跑。”报警人刘某对民警说。在黑山3组一个阴沟里,一名身穿灰色衣服、身材消瘦、约30来岁的男子蜷缩着蹲在阴沟里,冷得瑟瑟发抖,六七位居民将其团团围住。
民警上前询问,但其吞吞吐吐,无法说清为何半夜三更向居民房内照射的原因。民警遂将其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33岁的男子刘某对其当晚入室盗窃1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当场从其身上查获现金221元和作案工具电筒一支。民警通过核查发现,刘某曾因盗窃两次被警方行政拘留,2014年3月因盗窃罪被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据刘某交代,当晚他看到居民刘某某家大门没关好,便悄悄溜进屋,从卧室内偷出刘某某放在床边的衣裤,偷得现金100余元。得手后,刘某正准备去隔壁房间继续寻找作案目标时,被惊醒的刘某某追赶出来,并将其逼进一条阴沟。
发微信红包结识女性
经民警审理查明,刘某好逸恶劳经济条件又差,33岁了还没成家。于是,他经常用手机搜索附近的女性聊天,以此方法结交女友。而微信上的一些女性总是要求发红包,于是,刘某每次以10元或20元的金额发给对方,然后邀约收到红包的女性朋友见面。没有钱了,刘某便去盗窃。
重庆时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破获刘某盗窃作案31起,涉案总金额达20000余元。其作案得逞后,将赃款存在银行卡中,然后用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发微信红包结识女性。刘某并不舍得发大红包,每次都是发10元或20元。直至案发,也没有交到女友。
目前,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的刘某已被黔江警方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