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王波)2016年底,自治区启动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政府买单为各族群众提供免费保障。截止目前,焉耆县已受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51起,支付理赔资金30余万元,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政府购买服务带来的实惠。
3月22日,笔者了解到家住焉耆县安达公寓的席文广老人在下楼时不慎踩空导致双腿膝盖半月板受损,治疗住院期间共花费了13000余元,城镇医疗保险为他报销了10500元,自治区统一为大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他赔付了3200元,这让席文广老人深感欣慰。
席文广告诉笔者,他自己就是自治区出台的社保惠民政策的受益者之一,住院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他赔付的3200元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的家庭负担,让他切身感受到了党的惠民政策带来的温暖。
作为新疆社保惠民的一项重要举措,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具有新疆户籍的居民、参加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籍居民和援疆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保险范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交10元,个人不缴费,政府给予全额补助,对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急诊和住院等4种情形进行赔付,合计每人年度最高赔付额度达6.68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焉耆支公司经理宋阳说:“自2016年10月26日起中国人寿保险承保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全疆各族人民投保的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凡是发生意外伤害都可以到就近的中国人寿营业网点以及当地社保局全民意外险专柜进行理赔,全民险主要包含意外伤害身故最高保额是5万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最高1.5万元,意外伤残最高是5万元,意外伤害住院期间日津贴是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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