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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3日17:45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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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嗨,你的老公~

 不,让给你了!

本想潇洒地将出轨男一脚踹开

却因为不知道他在哪里

而寸步难行

最最善解人意的说法君来了

这样的婚姻不早点结束

留着过年吗?

来看看今天的法律咨询吧~



1Q1

丈夫长期和情妇在外同居,已经三年没有回家了,他们同居的时间超过三年。在外地可能买了房子,但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妻子现在想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A1:  

答: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一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在本案中,你的丈夫长期与其他女性同居,可以视为感情破裂,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收集你丈夫与其他女性同居的证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你可以收集丈夫与其他女性同居的证据,要求损害赔偿。

再次,如果这三年以来,一直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你还可以向法院宣告你丈夫失踪,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建议你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你丈夫,尝试协议离婚;如果确实找不到,尽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收集你丈夫与其他女性非法同居的证据,在离婚时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2Q2

一名教师中午下班途中,走在人行道上,却被机动车撞倒。医院诊断腰部、头部有外伤。交警认定机动车全责,教师无责任,但肇事方至今不管不问。想咨询两个问题:1、车开上人行道,交警当时没有对肇事司机做酒精、血液检测,是否存在失职、违法行为? 2、被撞的教师36岁,未婚,父母过世,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弟弟需要他照顾。教师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A2:

答: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不能认定交警有失职行为;但是,您可以向肇事司机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首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不是每个司机都必须测酒精,要有酒驾嫌疑和司机死亡的才会测酒精。在本案中,如果司机没有酒驾的嫌疑,交警可以不做酒精检测。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了受害人可请求赔偿的费用种类。根据此规定,可分情况讨论。如果没有造成伤残,可以要求肇事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你弟弟的人身扶养费等。

建议,你收集好有关证据材料:一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是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住院费等;三是如果造成伤残的,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伤残程度。

同时,你要尽快联系上肇事方,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方拒绝或避而不见,您要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3Q3

我跟前妻离婚时,没有要求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现在我可以向她追要吗?

A3:

答: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您可以向你的前妻要求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因此,离婚时你前妻不给孩子抚养费,是不应该的,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所以,你作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据理力争,要求对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实在没有办法,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您为了孩子的成长,和前妻心平气和地协商,最好协商出双方满意的结果。当然,如果她始终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你前妻,要求她支付抚养费。



4Q4

登记结婚一年多了,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贷也是我在还。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房子会怎么分?

A4:

答: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一般来说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你财产购买的,该房屋是你个人财产。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是用以上收入购买的房屋,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是用以上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可以认定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你提供有关材料,如果证明该房屋是你个人财产购买的,那么是你个人财产。 



  5Q5

夫妻双方结婚,男方父母婚前给予五十万作为首付款买房,但是由于购房城市的限购原因,只能以女方的名义购买,所以房产证是女方单独所有。双方签署购房合同是2016年五月一日,六月一日领取结婚证,六月十五日房屋成功过户并领取房产登记证,请问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谢谢。

A5:

答: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可以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其次,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因此,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应以该房屋是否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六月十五日房屋成功过户并领取房产登记证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

结合本案案情,对于出资方(男方父母出资)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但是,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争执,建议男方父母保留好首付款的转账凭证,以证明该房屋是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款。



感谢值班律师:


李小军

(江西南昌)


如果有一天

没有人再来寻求帮助

我想我会很开心

说明你们一切顺利

或是已经出师了



(策划)王秀敏

(实习小编)苗秀培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CCTV今日说法”】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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