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7年03月27日10:19 中国新闻网

分享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湖南湘潭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博,近日,网传湘潭沿江风光带发生一起“割喉”案件,引起市民恐慌。经湘潭市公安局核实,该信息系谣言。网警提醒网民不信谣,不传谣。

图片来源:湘潭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博图片来源:湘潭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博

  近日,湘潭县朋友们的微信朋友圈中流传着这样一条消息:湘潭沿江风光带发生一起“割喉”案件,引起一些市民恐慌。

  经湘潭市公安局核实,真实情况如下:3月20日晚,当事人杨某(郴州人)从郴州来到湘潭市打工,由于其长时间受疾病困扰等原因滋生悲观厌世情绪,遂将自己关闭在租住的酒店房间内多日。3月23日下午,杨某携带折叠式水果刀乘坐公交车来到湘潭县易俗河镇沿江风光带游荡,等待无人时自杀。当日23时许,杨某趁沿江风光带无人之际,持水果刀将自己的颈部割伤自杀,因自杀时紧张滑入湘江。掉落到湘江后,杨某放弃自杀念头后爬上岸边。杨某上岸后,找到附近的饭店老板称被人持刀抢劫并要其报警。民警对杨某报假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悲观厌世情绪进行了心理开导。目前,杨某的伤情和心理均较为稳定。

  [网警普法]

  未证实就转发不实信息同样可能违反这些规定:

  一、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醒]

  湘潭网警提醒广大网友,注意甄别判断网上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责任编辑:刘光博

相关阅读

领导没大格局,团队定一塌糊涂

跟格局小的人打交道,就像被缩骨伞夹住脑袋一样不痛快。

特朗普上任两周签8条行政命令

号外号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强,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是XX你就坚持60秒!

解读《西游记》官场文化

吴承恩的人生经历,决定了《西游记》背后必然影射着中国特色的官场文化。

村民为何自掏腰包改造小镇?

没有石油的生活,可能比如今这种依赖石油的生活更加有趣和充实。

  • 新一轮调控将把中国房地产市场带向哪
  • 安全隐患!“五毛食品”包围农村校园
  • 水浒传中的“神人”之一智真长老
  • 故事:照镜子时你会先看哪个部位
  • 教科书般演技,孙俪的微表情秒杀花旦
  • 男人出轨很正常?呵呵,泰迪听了想打人
  • 冲绳顶级酒店,感受日本跪式服务(图)
  • 新浪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
    0